2017年,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扶贫和移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7]9号)文件要求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的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概述、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jxfz.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扶贫和移民局联系,联系电话:0794-8211786。一、概 述
2017年,我局按照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等手段,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民生决策事项征询工作。市扶贫和移民局是重要的民生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项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局高度重视决策事项征询公众意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的公开渠道,快速、形象、准确、主动地公开本单位信息,具体包括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政策法规、扶贫工作动态、政策等,让广大民众更全面、更方便地了解我局信息。二是完善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必须写明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三是今年创建“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扶贫”微信公众号,专门设立政务咨询、通知公告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了我局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政务动态24条,公告公示8条、行政权力清单0条、责任清单0条(我局不属于窗口服务单位)、规范性文件0条、其它有关文件8条。
2.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xxgk.jxfz.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此之外,还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本局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等渠道公开本局政务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三、存在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针对扶贫领域相关内容,公开范围还不够广。
四、下一步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完善和更新。
四是加强有关学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将有关文件、会议决定等进行发布。同时,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及时反映有关重大活动、工作进展等情况,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实干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七是加大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扶贫对象能够看得到、看的懂、能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