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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9〕2号
发布日期: 2019-07-15 16:29 来源: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公室成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西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赣粮安考核办〔2018〕25号)要求,经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18年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2019年1月3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2018年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对本地区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报送市粮安考核办公室并抄送其他成员单位。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评审。2019年1月5日前,各牵头考核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按照《2018年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1)规定,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对各县(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市考核办公室汇总。
(三)实地检查。2019年1月8日之前,市考核办公室组织考核组赴各县(区)进行实地检查。
(四)综合评价。2019年1月10日前,市考核办公室汇总部门评审和实地检查考核评分情况得出综合考核分数和等级,并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初步考核报告,经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以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的名义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抄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组织部和市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结果已经纳入市政府2018年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作为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和用心领会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端正工作态度,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把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考核结合起来,并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关键节点任务完成。通过考核,不断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提高保障质量和水平。要坚持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加强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进程中,加强各级政府之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一以贯之共同做好考核工作,全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的力度。各县(区)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建立台账。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查缺补漏、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保障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客观真实,严明考核工作纪律。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在考核各阶段的工作中出现打“领导分”“面子分”“关系分”“人情分”和打招呼、跑风漏气等情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结果真实准确。对考核工作中发现以“考”谋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和违规打分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8年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2.2018年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2019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评分细则
为客观、公正、科学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发挥考核工作导向作用,促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更好落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赣府发〔2015〕3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粮食安全工作发展变化,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评分指标
结合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着“突出重点、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2018年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评分指标包括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等6项考核内容,14项重点考核事项和27项考核指标。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在继续进行基础内容考核的同时,突出了对重点任务的考核,并增加了倒扣分项。
二、考核评分方法
(一)考核评分。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考核评分采取逐项加分或减分,每项加分或减分不超过本项总分,有倒扣分的考核项目按照倒扣分值处理。考核评分采取部门考核评分和实地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1)部门考核评分。各考核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根据各县(区)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和自评打分,结合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县(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分项考核评分。
(2)实地检查评分。由市考核办公室派出实地检查考核工作组对各县(区)进行实地检查评分。
(二)计分方法。市考核办公室将部门考核评分和实地考核评分按一定比例进行汇总,计算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考核得分。
部门考核评分为考核得分权重的60%,实地考核评分为考核得分权重的40%。计算方法为:设区市考核得分=部门考核评分×60%+实地考核评分×40%。
三、考核评价结果
市考核办公室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评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评为合格;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2
2018年度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 重点考核事项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年度考核任务评分标准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单位) | |
一、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40分) | (一)保护耕地(15分) | 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组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 7.0 | (1)耕地保有量。2018年末耕地面积大于或等于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市国土局 | 市农业局 | |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 5.0 | (1)制定耕地质量保护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按计划组织实施市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得1.3分;在此基础上,编制并组织实施县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规划或方案的,得0.2分;否则不得分。技术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实现全覆盖的县区,得1分;未实现全覆盖的县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比上一年有增加的,得0.8分;在此基础上,推广面积增加10%以上的,得0.2分;否则不得分。 (2)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编制发布本行政区域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耕地质量监测。完成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和监测工作的,得0.8分;在此基础上,按照各县区耕地面积,每10万亩设立一个监测点,监测点覆盖率达到85%以上的,得0.2分;低于85%的,耕地质量监测点比上一年度有增加的,得0.2分,否则不得分。安排耕地质量监测财政专项经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编制发布本行政区域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市农业局 | 市国土局 | |||
3.耕地质量等级情况 | 3.0 | 提升耕地等级。耕地质量等级与上一年度相比有提高的,得3分;持平的,得2.7分;降低的,每降低0.1个等级,在2.7分的基础上扣分扣0.9分,扣完为止。 | 市农业局 | ||||
(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5分) | 4.粮食生产科技水平 | 5.0 | (1)主要粮食作物主推技术到位率。水稻主推技术到位率不低于95%的,得2.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90%不得分。 | 市农业局 | |||
5.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 | 5.0 | (1)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前10年平均水平以上的,得2分;低于平均水平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小数点四舍五入),扣0.5分,扣完为止;低于最低水平的不得分(未使用法定统计数据的不得分;符合国家规划要求的政策性调减,比如稻油轮作试点的设区市,以及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不扣分)。 | 市农业局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调查队 | |||
6.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 | 5.0 | (1) 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支持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纳入县政府重点事项督导考核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不是产粮大县的人民政府制定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市农业局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 |||
7.高标准农田建设 | 5.0 | 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的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和市高标准农田领导小组对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有关要求确定评分标准。 | 市农业局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 |||
一、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40分) | (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5分) | 8.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建设 | 5.0 | (1)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动员部署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逐级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的,得0.3分,否则不得分。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机制,得0.4分,否则不得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约束激励机制的,得0.3分,否则不得分。 | 市水利局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 |
二、保护种粮积极性,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问题(15分) | (三)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7分) | 9.落实粮食补贴政策 | 4.0 | 严格执行国家粮食相关补贴政策,出台补贴发放制度办法。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相关补贴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出现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的,此项不得分,同时倒扣4分。 | 市财政局 | 市农业局 | |
10.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 | 3.0 | (1)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扶持力度督促和指导所辖项目县制定了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实施方案得0.5分,否则不得分;督促和指导了所辖项目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实施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督促和指导所辖项目县制定了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了年度服务面积任务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市农业局 | 市财政局 | |||
(四)抓好粮食收购(8分) | 11.执行收购政策;安排收购网点 | 5.0 | (1)县级人民政府下发文件或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粮食收购工作的,得2分,县级人民政府未召开会议或发文部署,由县级部门下发文件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粮食收购工作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市发改委 | ||
12.组织落实收购资金 | 3.0 | (1)主动协调农发行和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有效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和轮换等资金,满足地方粮食储备等需要,并严格执行政策性资金管理要求,有效化解贷款风险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未有效落实,或出现风险贷款且未有效化解的,不得分。 (2)主动协调农发行及商业银行等辖区内金融机构,通过保证、抵质押担保,有条件地区建立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市场化收购资金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农发行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分行 | |||
三、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13分) | (五)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7分) | 13.仓储物流设施建设 | 3.0 | 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安排建设粮食仓储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基本满足本地区粮食收储需要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对于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的县区,未按期报送投资分解计划,扣0.5分;未按期通过重大项目库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扣0.5分;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按未完成项目的占比扣分,最多扣2分;存在分解投资计划下达后超过一年以上未开工项目,扣0.5分;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发现一起扣1分;发现项目申报不及时不严谨、项目申报材料造假、在分解投资计划下达后随意调整建设项目等情况的,发现一起扣0.5分;本项赋分扣完为止。 | 市发改委 | ||
三、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13分) | (五)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7分) | 14.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 | 3.0 | (1)对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及运维等,积极推动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省级粮食管理平台建设(包括成立领导和实施机构、制定方案措施、开展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未按期完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的,按未完成项目的占比扣分,最多扣1分;未按期报送项目月度进展情况的,扣0.2分;未按要求筹集资金到位的,扣0.2分;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市财政局 | ||
15.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 | 1.0 | (1)建立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备案管理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
(六)管好地方粮食储备(6分) | 16.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 | 4.0 | (1)地方储备粮食和食用植物油(粮权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规模库存不低于市级有关部门核定下达的规模,实际库存数量不低于核定规模的70%,实际库存和规模库存差额部分处于正常轮空期内(正常轮空期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超过正常轮空期的需提供相应层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文件,并且理由合理),得2分,否则倒扣4分。 (2)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对落实地方粮油储备、加强管理和监管等开展调研或作出批示或县级人民政府创新管理办法,解决储备粮轮换亏损问题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市发改委 | ||
17.落实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 | 2.0 | (1)制定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轮换费用(含价差补贴)补贴管理办法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市财政局 | 市粮食局 | |||
四、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应急供应(14分) | (七)保障粮食市场供应(5分) | 18.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 | 5.0 | (1)健全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守住粮食供应底线。出台粮食供应应急预案,且近三年内组织过市级培训和演练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加强粮油市场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当年有实际投入或政策支持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合理组织调度粮源,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粮油市场供应(同时南昌市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当地10-15天市场供应量),辖区内粮油市场未出现异常波动的,得1分,否则倒扣1分。 | 市粮食局 | 市发改委 | |
四、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应急供应(14分) | (八)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4分) | 19.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 | 4.0 |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并对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得0.3分,否则不得分。按要求开展粮食企业经营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根据诚信评价开展分类监管,得0.2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市发改委 | |
(九)加强粮情监测预警(2分) | 20.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2分) | 2.0 | (1)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开展统计培训,得0.5分;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报送年度统计报告,提供统计分析材料和粮食市场价格信息分析材料的,得0.9分,否则不得分;指导督促国家和省级粮食市场监测点通过网络直报市场价格等信息,信息真实准确的,得0.5分; (2)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或统计分析报告得到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得0.1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市统计局 | ||
(十)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3分) | 21.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 3.0 | (1)培育骨干国有粮食企业,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培育董事会制度健全有效、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资产质量和信誉度高、综合实力强、经营有活力、辐射带动作用大的跨区域(包括跨市、县)骨干国有粮食企业有成效的,得0.4分。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有成效的,得0.1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市财政局 | ||
五、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10分) | (十一)加强源头治理(4分) | 22.耕地土壤污染防治 | 2.0 | 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按照省市安排,按要求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并按时报送工作进展的,得1分;12月底前确定污染源整治清单,并按要求报送上级部门的,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开展整治工作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市环保局 | 市国土局 | |
23.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 | 2.0 | (1)耕地土壤污染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按照2018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对主要农产品产地耕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进行监测,于11月30日前完成样品采集送样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市农业局 | 市环保局 | |||
五、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10分) | (十二)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6分) | 24.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 1.5 | (1)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运行机制;加强超标粮食管控,守住粮食质量的底线。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各县(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经费(正常运行)的,得1分;各检验监测机构按要求完成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履行检验监测职责的,得0.5分;否则酌情扣分。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监测抽检或其它途径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的,粮食流出地扣1分;口粮市场流入地或者食品生产地,处置不到位的扣1分。 | 市粮食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2)县(区)政府督促进口粮食储备、加工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和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运作良好的,得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发现辖区企业网络上非法销售进口粮食信息泛滥未及时查处的;发现辖区内企业存在非法流向未及时按规定处罚的;进境粮食发生丢包、翻车等突发事件,事发后未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以及未按要求进行杂草监测等问题的,发现一起扣0.2分(扣完为止)。辖区内没有进口粮食储备、加工企业的自动得1分。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海关 | 市农业局 | ||||
0.5 | (3)推动粮油商标品牌发展。县级人民政府对粮油商标品牌发展有工作部署文件的,得0.1分;申请注册粮油地理标志或产品商标,有商标受理通知书或初审公告的,得0.2分;粮油地理标志商标或区域商标品牌运用,年内有广告宣传(要有广告合同、发票),年内无产品质量投诉的,得0.2分。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农业局 | ||||
25.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监测机构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保障;库存粮油质量监管 | 3.0 | (1)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市财政局 | |||
六、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8分) | (十三)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2分) | 26.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 | 2.0 | (1)将原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部分继续用于保障粮食安全相关支出的,得1分。 | 市财政局 | 市粮食局 | |
六、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8分) | (十四)落实工作责任(6分) | 27.保障粮食安全各环节工作力量;细化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 6.0 | (1)实施“人才兴粮”。制定推动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文件,积极推进《关于“人才兴粮”的实施意见》各项重点任务,注重宣传粮食行业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事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市粮食局 | 市财政局 |
抄送: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9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