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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29/2022-49144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8-22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审计局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7月28日,市审计局局长曾月兴在市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作了《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按照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加强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

——有力有序强化收入征管,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建立财税工作专班制,强化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测,有序组织收入。合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强化重点征管,挖掘税源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影响,全力稳住了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86亿元,同比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33亿元,同比增长0.3%

——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2021年,全市十三项民生支出394.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8.8%。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加大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投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推进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优质均衡发展。英国威廉希尔公司52件民生实事工程圆满完成,切实提升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加大纾困惠企扶持力度,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系列纾困惠企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2021年,全市新增减免税费11.4亿元;“财园信贷通”发放贷款39.44亿元,惠及企业739户;“惠农信贷通”发放贷款79.85亿元,惠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234户;“过桥贷款”搭桥376次,为企业提供资金26.37亿元。市本级和高新区安排1.2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设立优势企业倍增奖励、市级智能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等,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聚焦创新求突破,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中央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通知》,推进各项专项资金的科学分配,促进财政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下发《关于从县(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统筹部分收入的通知》,对各县(区)土地出让收入按缴库金额的2%实行市级统筹。在全市推行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降低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比例,清理采购代理机构标书费、报名费等违规收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建立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制度,定期对账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把查问题、提建议、抓整改,同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推动改革结合起来,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度审计发现问题470个已完成整改464个,整改完成率98.72%,涉及整改资金8.1亿元,完善或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办法26项,追责问责18人;2021年度审计发现问题1072个已完成整改931个,整改完成率86.85%,涉及整改资金44.17亿元,完善或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办法127项,追责问责29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方面

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规范。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中,3个单位的部分项目没有编制部门目录,或者未按要求编制部门目录。

2.部门预算公开有遗漏。11个二级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预算。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预算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64个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760.6万元,结存在专户,未收回预算管理。

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监督管理待加强。违规将国有资本经营超收收入31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家国有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8.02万元。

(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农业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等652.49亿元,未及时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65个预算安排的项目执行数为零,涉及预算金额1.06亿元。

3.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农村公路省级补助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雨露计划资金等1174.62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未及时使用。

4.惠农补贴未发放到位。部分惠农补贴通过“一卡通”账号发放退回后未重新发放到位,涉及早稻补贴、农村低保、五保户补助、农机补贴等共计29.22万元。

(四)财政管理方面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财政专户账面部分往来款项长期结存,未及时清理,账龄超过3年的有1748.32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数据不完整、不准确。市级预算单位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中,4个当年追加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22个项目自评表中的项目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不符,其中7个项目填报情况为资金全部使用,实际全部未使用。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6个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1个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对1个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审计了1个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预决算差异大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4个部门(单位)和9个下属单位的7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其中3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二是一个部门和1个下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超过50%;1个部门的培训费、办公楼维修改造共计177.88万元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2.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两个部门和1个下属单位的4项采购项目经费共计218.63万元,未编入年初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决算数据不准确。1个部门和两个下属单位存在决算(草案)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的情况。

(二)预算执行方面

1.“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3个部门(单位)和3个下属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差旅费,或劳务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2.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两个部门(单位)将17.2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公用经费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等。

3.费用列支超范围。两个部门(单位)和1个下属单位存在超范围支付和提前支付的情况,其中支付不应由本单位负担的政府性奖励、工作餐费用11.13万元;在项目未开工或未到期时提前支付项目费用96.63万元。

4.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执行不到位。两个单位的报纸发行、租金、捐赠款、培训费共计825.27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市财政非税专户。

(三)内部管理方面

1.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费用报销不规范。5个部门(单位)和8个下属单位存在公务外出审批滞后、多报销差旅费,或报销凭证不全等现象。

2.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5个部门(单位)1.42亿元往来账款账龄超过3年,最长超过16年。

3.政府投资(采购)项目管理不到位。涉及3个部门(单位)和1个下属单位。1个项目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和违约赔偿条款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不符,合同中放宽了交货期限,降低了违约赔偿标准;1个项目造成多支付工程款4.25万元;1个项目的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不全,也未见任何设计交底记录和会议纪要;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4.内控制度不健全。1个部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存在货款账实不符、暂扣和拖欠商户货款等问题,涉及资金341.07万元。1个单位对主营业务成本没有进行明细核算。

(四)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方面

1.创业担保贷款审核把关不严。市人社局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2万元,涉及财政贴息7.67万元;1047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涉及财政贴息42.29万元;2020年有一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4.25万元逾期未还。

2.市场监管执法不规范。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抽样工作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下属单位存在因信息不互通而重复抽检、涉案的没收商品未按规定程序处置、未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测等问题。

3.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执法监督有待加强。市水利局对个别非法采砂案件调查取证不充分,认定事实不清楚,处理不到位,适用法规条文错误;11个已施工的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收未收5个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239.97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征收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各制水厂的水资源费985.23万元。

4.雇佣未持有效证书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市农业农村局雇佣1名未持有效适任证书的社会人员驾驶执法船舶,参与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并支付其3个月工资2.13万元。

三、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生态环保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11个县(区)生态环保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以及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拨付和使用不合规。6个县将2.48亿元生态环保资金分配给17个非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的项目。6个县(区)2.53亿元上级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5个县(区)6787万元生态环保资金长期闲置在9个单位。6个县(区)挤占挪用生态环保资金7308.4万元,用于平衡财力、村集体经济投资、弥补单位经费不足等。两个县资金分配“碎片化”“零散化”,3628.82万元资金分配给了69个项目,最小的项目1.56万元。3个县扩大生态环保资金使用范围,用于缴纳当年新增占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多发公益林补助资金等898.72万元。

2.绩效管理缺位。8个县(区)未按照要求对生态环保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3个县的部分生态环保项目未实现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541.85万元。两个生态环保项目建成后因存在质量问题或缺乏管护,没有对环境起到切实的改进作用,涉及资金1275.94万元。3个县(区)项目实施单位,因工作推进缓慢,年度造林、抚育任务未完成等原因,3960.32万元项目资金长期滞留,未发挥资金效益。6个县(区)26个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未按时开工或逾期未建成。

3.履行建设程序不到位。两个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涉及金额1131.91万元。1个土壤修复项目未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建单位,中标金额684.54万元。两个项目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内容涉及投资金额130.87万元。4个生态环保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项目建设监管不力。6个工程违规分包非法转包,涉及合同总金额2.54亿元,1名公职人员和3名村干部涉嫌承揽工程。4个乡镇的7个公益性墓地工程,涉嫌串通投标,涉及金额380.93万元。5个县(区)11个生态环保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25.04万元。5个县(区)未按规定支付进度款1150.9万元。两个县的两个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1个合作社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财政资金4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对东乡区、崇仁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由于项目进展缓慢,6个项目4.8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2.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出借专项债券资金100万元,4.61亿元债券资金未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银行存放资金。

3.债券资金对应项目多支付设计、咨询、工程费用。5个项目多支付设计费、咨询费、工程款等177.69万元。

4.债券资金对应项目建设未严格履行程序。两个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预付工程款4548.16万元;1个项目未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个项目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460.93万元的设计、监理、水电安装工程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1个项目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以及明显文字错误,涉及中标金额30.04万元。

5.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影响未来还本付息。崇仁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2.46亿元,工程总投资3.02亿元。项目预期收益有观光旅游门票、苗木出售、大棚和水塘出租,以及房屋出租等,至20216月审计时,项目实际收益为零。

(三)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对崇仁县、黎川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扶贫资产管理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崇仁县7.54亩高标准农田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进行施工。黎川县农村改厕技术不规范、质量不高、标准偏低,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

2.后期管护不到位。崇仁县和黎川县部分乡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管护工作不到位,项目区存在渠道堵塞、过路涵洞和陂坝受损、机耕道塌陷不平等现象,近2050亩农田灌溉和耕作运输受影响。

3.项目未取得预期效益。黎川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成的德胜镇新店村玻璃温室大棚,投资702.24万元,以无土栽培的模式种植了人参果、小西红柿、生菜等果蔬,由于周边市场需求不大、运营成本高等原因,发展艰难。目前大棚内部分设备闲置未用,果菜种植面积小、产量较低,仅起到了科普示范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明显。

4.专项扶贫资金未及时使用。两个县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2.47万元结存在县财政专户未使用,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

5.项目建设监管不力。两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两个项目报账手续不规范,8个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不全,1个项目多计工程款61.64万元,1个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照合同及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四)社会救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殡葬管理社会服务项目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社会救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殡葬管理社会服务项目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市社会福利中心在“三无”人员生活费中列支聘用人员工资16.84万元。

2.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市殡葬管理处超标准收取火化费、遗体接运费13.54万元;经营性公墓墓地定价缺乏价格指导规范;部分墓具加价比例较高;对租花圈、孝子饭等外包业务监管不到位。

3.未充分做到保障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对群众普遍选购的一次性火化用纸棺,市殡葬管理处在品种供应上与市场现有品种相比,未能做到性价比更高、更惠民。20181月至20216月,回归园已建成公墓中,5万元以下墓地占71%,不符合中、低档次墓穴建造比例80%以上的要求。

4.财务管理不规范。市社会福利中心虚列伙食补助费、“三无”人员生活费等22.15万元。市殡葬管理处部分收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未及时缴入非税专户。市救助管理站费用报销存在签批手续不全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文旅投公司、市农发投公司、赣东路桥公司和市建筑勘察设计院4家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外投资收益不佳。4家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的企业中6家企业长期亏损,3家企业多年来投资回报为零;出资拍摄的电影严重亏损;下属的两家国有独资公司、一家国有参股公司及一家分公司,自设立起,一直处于未经营和零纳税申报状态。

2.重大决策缺乏有效监督。市文旅投公司在项目管理中,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当,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浪费4596.99万元。

3.制度执行不到位。市文旅投公司2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资金1.94亿元。赣东路桥公司商铺及办公楼对外出租,均未向市国资委报备,也未采取挂牌、拍租等公开招租形式对外出租,其中部分租赁期超过3年的最高期限。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均未履行报备手续,商铺对外出租未向市国资委报备。

4.内部管理有待加强。市文旅投公司在《浴血广昌》电影拍摄工作中聘请外单位人员进行管理,拍摄经费完全脱离监管,至今摄制组的会计账目、凭证等资料均未移交;16个工程(服务)项目存在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先施工后补办手续、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费用等问题。市农发投公司对划拨的廖坊库区和市农科所农业用地,未办理过户登记。赣东路桥公司未按期收回对外支付的投标保证金1545.4万元;已竣工的3个工程项目,未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导致资金回笼速度较慢;4个项目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现有办公楼2016年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竣工结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开展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账实不符。5个部门(单位)和4个下属单位由于报废资产未销账、新增资产未入账、会计核算不正确等原因,造成资产账实不符。

2.资产未及时清理报废。3个部门(单位)和8个下属单位已达报废年限,且长期闲置或已损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

3.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未做到应收尽收。3个部门(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未收管理运营费、店面租金、广告代理费等162.07万元。

4.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市用水办位于临川大道4691间商铺,2021125日公开招租流拍后,至今处于闲置状态。

5.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职业技术学院历年来已完工的19个工程项目,至今未结转固定资产,涉及资金3.38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宜黄县、南丰县两个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开展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自然资源资产划定不实或被侵占、破坏。宜黄县3047.33亩国家公益林、19.7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28.9亩国家公益林因矿山开采被侵占破坏,49.5亩生态红线和中华秋沙鸭自然保护区被建筑废料临时占用。

2.部分水库水质不达标或呈下降趋势。宜黄县2020年38座水库水质虽然达标,但存在下降趋势,12座小(二)型水库水质由2018年的二类降到2020年的三类。南丰县除2020年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外,其余年度均有水质不达标水库。

3.专项资金征收不力、管理不善。宜黄县采砂权出让费及采砂收益1818.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1708.86万元污水处理费未及时征收、缴库;未按规定足额征收水资源费36.7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14万元。南丰县未按规定征收188.8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22.62万元国家公益林补贴资金未专项用于公益林管护;多发放840.79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市政府驻昌办办公楼配套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汤显祖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等18个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未获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两个工程项目在正式开工建设后才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

2.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9个工程项目存在分项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先设计后补办招投标手续,或改变应当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的问题。

3.重大事项的造价变更,未报经市政府批准。梦湖、名人雕塑园景区维修改造及创建4A景区配套工程送审结算中建安费项目1090.18万元,其中合同内金额277.22万元,新增工程812.97万元,变更率达74.6%,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报批手续。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限定条件。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均设置了不合理的业绩条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2.多支付、多计量工程造价。由于前期工程结算造价偏高、材料单价未调差、多计工程量等原因,4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共计148.41万元,14个项目多计工程款643.94万元。

3.拖欠工程款和监理费用。个工程项目拖欠中小民营企业工程款、监理费用648.62万元。

4.签订合同不规范。4个工程项目存在部分合同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项目合同,或重复签订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合同的问题。

5.对中介、咨询机构和监理单位监管不力。4个工程项目存在预算编制单位不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或业主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工程竣工结算误差率超过5%的问题。

(三)项目资金管理方面

1.扩大项目支出范围。3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费用中列支超出项目范围的贷款利息、工资奖金、水电伙食费、咨询服务费等1992.69万元。

2.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4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共计1655.2万元。

3.资金报账不规范。1个项目无工程结算资料支付电力工程费用101.95万元;1个项目工程款132.49万元,施工单位未开具建筑业发票。

六、审计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建立健全项目库,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切实规范部门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二)深化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建立完善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强化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的衔接。完善资金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严格预算管理、优化预算安排。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通过再统筹再分配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三)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强化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加快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和落地实施,做好项目资金筹措、分配、使用、管理工作,着力查找监管工作中的制度漏洞,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生态环保项目申报、建设、运营规范合法。在符合有关规划、标准、资质的前提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

(四)严把项目引进运行关,助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前期认真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核,进而规范地方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中期跟踪关注企业生产运营和投资效益情况,重点核实企业的税费缴交、经济效益等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兑付优惠政策。后期客观分析评估招商引资项目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财政税收水平、增加社会就业等方面所产生的贡献。对非正常市场退出行为,以及未达到投资进度、落地时限、税收额度等情形,及时按照违约条款取消投资者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同时终止投资协议。 

(五)加强国有企业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压实国有企业举债责任,加强日常债务增减变化监测和风险管控。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按照产权出资关系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的融资能力、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

(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督。加强对重点项目立项、设计、招标、建设等环节的监督,严格审批手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控制造价。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中介、咨询机构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