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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20/2024-55300

    发文机关: 市卫生健康委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4-22

2024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来源: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委

2024年,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大抓工作落实,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的领导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以基层为重点”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党的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将基层卫生改革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进展成效、困难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卫生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高质量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乡村振兴等服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医德医风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基层医疗机构巡查工作,强化基层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扎实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医保基金使用,着力营造行业清风正气,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办事体验。

2.开展以基层为重点落实情况评价。以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为抓手,开展落实“以基层为重点”情况评价,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更多财力、人力、技术引向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考评体系,围绕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改善院容院貌、规范服务行为等重点内容进行具体分值量化,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3.强化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以考核评价为抓手,推动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全面落实签约履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大病专项救治及基本医疗有保障等健康帮扶政策。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动健康乡村建设。

二、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稳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促进县乡一体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七统一”(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后勤管理)。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为抓手,推动临川区、高新区辖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资源、医疗、运营、药品耗材、信息管理等与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基本贯通。

5.推进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省级试验区东乡区在投入保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创新突破率先落实基层卫生健康各项重点任务,为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发展创新思路、探索路径。组织开展试验区建设情况评价,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6.全面推进基层智慧医疗系统应用按照“填平补齐,发挥作用”的原则,大力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务实应用,实现全市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乡镇卫生院每日活跃率在90%以上。优化拓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功能应用,逐步实现市县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查询互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出院记录共享。推进中医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在乡村两级的建设使用,通过AI+中医”方式,强化对慢病的干预、监测、提醒,积极参与慢病的“防治康”。

7.深入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推动各地在县城之外选建1-2个已达到推荐标准,床位不低于50张,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乡镇卫生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逐步达到二级医院能力水平。2024年,各县(区)创建1个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8.推进基层特色科室及公共卫生科建设。支持各地在人才结构合理、诊疗技术成熟、医疗业务较好、符合基层定位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中医、康复、肛肠等特色科室。各地要中医试点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持续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指导各地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2024每个县(区)建设基层特色科室1-2建成一批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9.评选优质服务基层行示范机构。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对照《能力建设标准》,持续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设备,力争1-2家机构成为全省授牌建设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2024年,全市80%以上的基层机构达到基本标准,18%的机构达到推荐标准,全市新增1-3家“社区医院”。

10.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机构继续组织实施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项目,在2023年对口支援的基础上,2024年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派驻医务人员覆盖85%的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基层整体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11.开展基层呼吸道疾病防治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有效运行,做好日常诊疗情况监测,掌握呼吸道传染病感染人群波动情况。监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救护车、供氧及血氧监测设备等配备情况,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地区传染病救治物资保障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儿科建设,力争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儿科门诊服务。

12.积极探索健康管理中心试点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健康指导、健康体检、健康养护等发展模式,推进医养康养结合中心、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建设。2024年各县(区)至少建成一所医养康养结合中心、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中心,建成1-3家体检中心。

13.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各地实施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实施“乡聘村用”,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将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和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纳入2024年对当地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落实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基药补助及一般诊疗费补助发放,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和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及下达工作。推动各地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先预拨、后结算工作机制,强化考核,落实相关补助经费

14.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根据相关程序,对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和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大学生,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方式,落实事业编制保障。对于拟新增招录计划,根据省制定的专项招聘工作方案,按程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村卫生室补充合格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录培养工作,不断为基层补充优质人才。

15.做好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指导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完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系统,做好注册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动员和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

16.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依托基层智慧医疗系统,组织专家和技术指导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服务技术指导定期调度项目进度,开展监测通报,持续提升基本公卫服务质量。用好管好基本公卫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围绕项目资金管理,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服务情况,突出服务的规范性和真实性等开展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配绩效资金。

17.深入推进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建设。根据省出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标准》,明确慢病管理中心区域设置、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及信息化支撑等要求,推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医防融合服务创新实施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专项行动,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开展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建立两慢病双向转诊工作机制2024年,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要实现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全覆盖。

18.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落实签约服务费,建立日常联系制度,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六个拓展”2024年实现普通人群签约率不低于50%,重点人群签约率不低于78%。积极参与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十大创新举措评选活动,重点围绕政策突破和务实管用两方面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影响力。